首页 > 财经知识大全 > 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4-09-30 02:31:07 浏览量:

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号)精神,经省人民***批准,现就我省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办法

(一)对2012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6元;在此基础上,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增加3元。

(二)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5、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60元;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10元。

2000年12月31日后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0元;2000年12月31日后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60元。

对同时符合本条所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增加一项。

(三)对高龄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四)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五)对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六)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按照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七)按照《湖北省试点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04]121号)和《省人民***关于全面推行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发[2005]28号)精神,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比照本办法执行。

四、资金来源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继续由原渠道解决。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和***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心。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文规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得擅自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确保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 鸿运来财经网 版权所有 | 黔ICP备2023004141号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