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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产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4-10-01 19:00:02 浏览量:
 中国人寿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保险与***产品。那中国人寿***保险产品有哪些?主要有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国寿千禧***两全保险(分红型)等等,下面详细为您介绍这两款产品。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
据了解,“福满一生”产品投保范围广,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和十年两种,保险期间为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福满一生”保险合同生效以后,被保险人便可领取靠前笔钱,包括首次交费金额1%的“特别生存金”和高达基本保险金额10%的“关爱金”两个部分,领取速度快、金额高。被保险人每年可领取一次,直至客户自行选定的55周岁或者60周岁截止。
客户的特别生存金和关爱金领取到期后,即迎来“福寿金”领取年龄,分55周岁和60周岁两个年龄档次,在投保时由客户选定。这是一笔固定而可观的养老补助金,金额高达基本保险金额的20%。至75周岁保单期满日,“福满一生”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为被保险人的老年生活额外提供一笔丰厚的养老金。


  国寿千禧***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须知
适用人群:凡出生满三十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缴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和年交二种,分期。
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三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
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趸交保险费的: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
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内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05×(身故时保单年度数-1)];
被保险人在交费期满后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05×交费年数)。

  慧择提示:中国人寿***保险产品有哪些?在上文为您介绍了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与国寿千禧***两全保险(分红型)。除此之外,中国人寿还有国寿嘉年保险***保险、国寿金账户年金保险(多功能型)等,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产品知识,您可以到中国人寿官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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