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布!2019-2020烟台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最低最高标准)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按照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鲁人社字〔2019〕112号文件做好全市2019年度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相关待遇核定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字〔2019〕77号)规定而进行的。
根据山东省统计部门统计,2018年山东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5384元 。
2019-2020年烟台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工资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超过最高缴费工资基数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
参保单位职工个人月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为上一年度山东省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269元),月最高缴费工资基数为上一年度山东省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16346元)。
2019-2020年烟台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2019-2020年烟台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烟台市社保中心。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
联系电话:0535-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rshj.yantai.gov.cn/art/2019/7/8/art_23237_24682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