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布!2019-2020年佛山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最高最低标准)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调整2019社保年度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佛人社〔2019〕151号)文件的公布数据及广东省、佛山市统计局统计的2018年平均工资而进行的。
2019-2020年佛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广东全口径平均工资6338元的300%(1901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3376元/月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6059元/月确定。
失业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佛山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91元的300%(20073元/月)确定,下限按照佛山市最低工资1720元/月确定。
生育保险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8177元/月确定,下限按照4544元/月确定。
工伤保险
参加工伤保险按照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2019-2020年佛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3%,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2%;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一档公司缴3.5%,个人缴0.5%;二档公司缴3.5%,个人缴1.5%;
2019-2020年佛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佛山市社保中心。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
联系电话:0757-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gd-n-tax.gov.cn/gdsw/fssw_tzgg/2019-06/28/content_583a73d8b7c0411c8d53ef055e24bcc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