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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实行为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4-10-24 09:40:22 浏览量:

一、行政事实行为有哪些

行政事实行为具体可以包括权力性事实行为以及非权利性事实行为。其中权力性事实行为包括行政检查行为和行政即时强制行为;非权力性事实行为包括资讯处理行为以及行政机关处置证据的行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哪些

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以及其他被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三、行政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条件有:原告是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讼。

有权提***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讼。

有权提***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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