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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个人向公司借款单格式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4-10-24 19:58:50 浏览量:

一、最新个人向公司借款单格式是怎样的?

甲方:(出借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购买______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借款利息:利息率为每月______%(大写)______。每年______%(大写)______计算。

3、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清。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4、保证条款:保证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款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风险提示:

借条形式比较简单,目前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的立案条件中,借条必须配合转账凭证或现金收据使用,一并证明借款事实。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二、债务债权关系无效的情形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贩卖**、贩卖**、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公司在制作借条,员工个人在审核借条的时候都需要有绝对严谨的态度,如果公司在借款单当中约定的利息过高,员工个人一定要当时就跟公司进行沟通,过高的利息本身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不过,借款单相对来说是最为简单的文书,形成债务债权关系的时候是必不可少的法定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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