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经营罪,对其如何认定?
非法经营,顾名思义就是没有经过经营许可的主体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这样的行为扰乱市场的秩序,破坏市场管理。在现实生活中,非法经营的行为不少,很多朋友可能不清楚到底怎样才算非法经营罪。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非法经营罪以及对其该如何认定。
一、什么是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犯非法经营罪的,处5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非法经营罪怎样认定
1、本罪在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
2、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不认为构成,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3、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实施非法经营行为主要包括: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行为。所谓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物品,是指国家为了保证国民经济或其他限制民间自由买卖的社会秩序的稳定而由国家专营部门专营、专卖的或其他限制民间自由买卖的物资。主要包括:国家限制或禁止自由买卖的物资,金银及其物品,军工产品,***产品,天然金刚石,***品,卷烟等。但非法经营罪不包括刑法已列为特定犯罪对象的物资,例如**、弹药、***等。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许可或者批准文件的行为。所谓进出口许可证,是指国家为加强对进出口商品的管理,对于依法须凭许可证进出口的货物,按照国家的审批权限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由外贸主管部门向进口人或出口人颁发的许可证明。所谓进出口原产地证明,是指对于进出口商品的原产地、来源处或出处加以确认的证明。以上文件均不得自由买卖的,因此,凡以此为标的进行买卖的行为均为非法行为。
(3)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即除前两项行为及本节内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外的所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如,垄断货源、哄抬物价、非法传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