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时间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4-10-30 19: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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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伤残鉴定时间怎么规定的?
伤残鉴定要等伤者治疗结束康复后才能作鉴定。
依据法律规定,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可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
二、伤残鉴定标准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几级(10%),每级相差10%。人身伤残鉴定标准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该标准依据里面对人身伤残等级也分为十级,各个级别都有做非常详细的分类说明: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伤残鉴定是有一定的医学依据和法律依据的,要参考相关医疗机构意见,并结合和根据规定适用的法律得出伤残等级的鉴定和认定,并且给予受到伤残威胁的劳动者根据受伤程度和伤残等级不同一定的补贴和赔偿,以利于劳动者治疗费用负担的减轻和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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