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新政策外嫁女有什么规定?
一、农村户口新政策外嫁女有什么规定?
农村外嫁女的户籍登记必须遵循自愿的原则。根据农村的规定,女孩一旦结婚,户口就会转移到自己的丈夫那里,这造成了很多问题,但这项操作实际上并不是强制性的。以出嫁女的常住户口为参考依据,户口在娘家尚未迁移的按照要求依然享有土地承包权,户口在婆家已经迁出的也要尽快安置当事人在当地的承包地问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出嫁女离婚,丧偶,未婚,等为理由,侵占农村出嫁女在村集体中的各项权益。在新颁布的法律中,也明确规定,外嫁女可以选择自己的住所来**户籍登记。除了迁往她丈夫那里外,她可以选择在她母亲的家里登记户籍。一旦选择了户籍,村集体就不能以结婚、离婚为由强制搬出户籍。
还应提醒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户口的实施,以免因疏忽大意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二、外地户口转成都户口的申请材料
(一)购买商品或二手住房入户:
1、由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中心现场领取);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6、一次性付款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二)按揭购房提供
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三)提交材料
方法一: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中心或市公安局**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产权证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信息摘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或按揭合同、近期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缴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
6、市或(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方法二: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好表格获得确认后,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中心或市公安局**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上述1—6项材料。
对于农村外嫁女的户口迁移是要根据自己的意愿的。如果不是自己意愿进行转移的话,其他组织和个人使不得进行剥夺其相关权益。外嫁女在父母或者丈夫家都是享有土地相关的权益。如果其户口并未转移,但是在土地拆迁方面没有分到其合理权益的时候可以进行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