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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在道路上行驶的处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4-11-01 06:59:23 浏览量:

可能很多人都知道的是我国刑事处罚是比较严厉的,因为通常情况下都是对一些犯罪行为进行刑事处罚案件,都需要判处***限制人的人身自由。但是很多人对于醉酒驾驶可能认为触犯的,就是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并不是刑法规定,那么。醉酒驾驶在道路上行驶的处罚是什么?

一、醉酒驾驶在道路上行驶的处罚是什么?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章行为之一,简称醉驾。

二、醉驾要判刑吗?

《刑法》靠前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

醉驾怎样处罚?

(一)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小编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醉酒驾驶在道路上触犯的是我国刑事方面的规定,这一点是在我国刑法当中明文规定了,也就是说醉酒驾驶的,需要接受的是刑事处罚。如果还有不懂,建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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