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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动迁中,空挂户口怎么解决

财经知识大全 来源:互联网 2025-08-28 04:31:41 3 A+ A-

一、在动迁中,空挂户口怎么解决?

房屋动迁和户口无关,拆迁房屋必须向产权人支付补偿金,不管在当地有没有户口,征地主管部门都无权无偿征收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动迁补偿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三、房屋动迁补偿原则有哪些?

1、按原面积妥善安置原则。

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原则上按原面积妥善安置的原则,既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生产经营面积,降低居住水平,生产经营收入,又要保证拆迁人在拆迁活动中不承担额外责任。但当事人可就拆迁房屋的安置地点、面积、搬迁期限、搬迁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进行协商。

2、等价交换原则。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不管是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还是作价补偿方式,在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时,一方面,拆迁方要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或用房面积;另一方面,被拆迁方则无权通过拆迁无理要求增加额外的住房面积,双方均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协商处理安置事宜。

3、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

拆迁方在拆除被拆迁方的房屋时,应先妥善安置被拆迁方,然后再予以拆除房屋,即使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补偿安置协议未达成一致,拆迁方依法先执行拆迁时,也必须先对被拆迁方做好安置工作,保证被拆迁方不至于因房屋被先行拆除而无安身之处,从而确保被拆迁人的居住权。

一般征收集体土地时跟户口有一定的关系,因为只有户口在本村的村民才能分割征地补偿款,属于空挂户口的没有权利分割征地补偿款。征收国有土地时在动迁中,空挂户口是不需要特别处理的,因为拆迁城镇房屋不会调查被拆迁人的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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