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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公共维修基金收取标准

    南京公共维修基金收取标准

    业主按规定首次交存的维修资金标准确定:六层及以下的多层商品住宅、非住宅(含储藏室、营业性车库、车位等)75元/平方米七层及以上的高层(配备电梯的多层)商品住宅、非住宅120元/平方米。 此外南京市住宅电梯、消防设备的专项维修资金标准也公布,由建设单位缴存其中多层(配备电梯)住宅(含营业性车库...

    发布时间:2026-06-11 浏览量:0 南京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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