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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居住地应该是怎样定义的
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方。 民法上的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相关法律规定: 例如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如果一方***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见,居住地的成立不需要满足经常居住地的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标准,但是仍需要居住到一定的合理期限...
发布时间:2026-06-13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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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是指什么地方
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址,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不满一年的地方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发布时间:2026-06-12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