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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消防站标准
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人员配备 1、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2、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 3、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4、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二)站房器材 1、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2、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
发布时间:2026-06-0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