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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少儿超能宝两全保险(3.0 版)有什么优缺点?保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4-10-05 06:39:52 浏览量:

太平洋少儿超能宝两全保险(3.0 版)产品介绍

投保年龄: 0-17周岁

保障类型: 少儿保障

保障期限: 30年

太平洋少儿超能宝两全保险(3.0 版)有什么优缺点

太平洋少儿超能宝3.0的优点是什么

1、承保范围广:太平洋少儿超能宝3.0的投保年龄为生满30天到17周岁,相当于满月就可以提供保障,且保障范围包括了100种重疾、50种轻症和15种特疾。

2、保证返还已支付保费:合同期满仍然生存,按照150%已交保费返还,也就是按1.5倍返还你的已支付保费,有病赔钱,无病返钱。

3、保障高:重疾赔100%保额、特定疾病赔200%保额、轻症每次赔20%保额,最多可以赔3次。相当于疾病理赔额度高达60%+100%+200%=360%,全面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4、双豁免:现在市场上很多重疾险只提供投保人豁免功能,而太平洋少儿超能宝3.0自带投、被保人双豁免功能。如果被保人首次确诊轻症,就能够免交剩余未交保费;如果投保人不幸罹患重疾或者身故全残,也可以免交余期保费。

太平洋少儿超能宝3.0缺点是什么

太平洋少儿超能宝3.0属于返还型少儿重疾保障产品,虽然满期可返还,但返还型保险的保费一般要比消费型贵,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因此每年要承担的保费支出还是比较多的。

太平洋少儿超能宝两全保险(3.0 版)保什么

身故或全残保险费豁免

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豁免合同及附加少儿超能宝3.0合同的保险费:自投保人身故或确定全残后的比较早的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保险公司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当期应支付的合同及附加少儿超能宝3.0合同的保险费,直至合同终止。 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在任何情况下,“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中,任意两项或数项不可兼得,即若保险公司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其他保险金不再给付。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的,“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您根据合同及附加少儿超能宝3.0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之和; (2)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18周岁的,“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您根据合同及附加少儿超能宝3.0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之和×150%。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您根据合同及附加少儿超能宝3.0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之和×150%。

综上所述,太平洋少儿超能宝两全保险(3.0 版)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和全残保障,满期还可以领取满期金,投保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可豁免保费,是一款不错的少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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