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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后股票委托显示废单什么意思 答案如下

财经知识 来源:互联网 2025-08-28 14:11:25 23 A+ A-

A股全面注册制注册制之后,很多投资者在委托买卖的时候,发现系统老是提示废单,委托废单是无法成交的,而自己的委托价格明明是跟原来没有什么区别,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注册制后股票委托显示废单什么意思?

注册制实施后连续竞价新增价格笼子限制,如果委托价格超出股票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就会导致废单。全面注册制之后,委托价格规则发生了改变,申报价格超出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委托,不区分沪深市场都会被判定为废单。但***竞价未成交的委托,会进入连续竞价,超过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不会废单。

沪市主板股票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一、***竞价期间:

(1)上市前5个交易日,开盘***竞价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9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上市首日发行价格视为前收盘价;收盘***竞价阶段、开市期间停牌阶段的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最新成交价格的110%且不低于最新成交价格的90%,当日无交易的,前收盘价格视为最新成交价格;

(2)第6个交易日起,涨跌幅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

二、连续竞价期间,股票的价格涨跌幅同样为上下10%,其次报价时要满足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具体如下:

(1)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或“买入基准价格+0.1元”的两者取高值;

(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或“卖出基准价格-0.1元”的两者取低值。

深市主板股票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一、***竞价期间:

(1)上市前5个交易日,开盘***竞价期间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的900%以内,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收盘***竞价期间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2)第6个交易日起,有效报价范围是前收盘价的上下10%。

二、连续竞价期间,股票的价格涨跌幅同样为上下10%,其次报价时要满足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具体如下:

(1)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或“买入基准价格+0.1元”的两者取高值;

(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或“卖出基准价格-0.1元”的两者取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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