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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是什么 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4-07-08 09:10:16 浏览量:

随着医保门诊统筹机制的建立,为了提高医保门诊的报销待遇,各地都减少了医保个人账户划入的金额,减少的金额直接进入了医保统筹基金账户里面。不同地区对于医保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规定是不一样的,那么黑龙江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是什么?一起来了解一下。

黑龙江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是什么?

黑龙江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1】在职人员:医保个人账户的划入金额为个人医保缴费的金额,一般是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部分不再进入医保个人账户,全部进入到医保统筹基金账户。

【2】退休人员:按照规定,黑龙江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一般是统筹地区月均养老金的2%,省级失业单位的划入标准则是上一年度月均养老金的2.2%。现在主要还是定额划入的标准,不同地区的划入金额是不一样的,黑龙江省本级划入金额为90元/月;哈尔滨市划入金额为90元/月;齐齐哈尔市、鸡西市划入金额为55元/月;鹤岗市、绥化市划入金额为56元/月;双鸭山市、七台河市划入金额为54元/月;大庆市划入金额为73元/月;佳木斯市划入金额为62元/月;牡丹江市划入金额为57元/月;黑河市划入金额为58.8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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