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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主要有以下优惠政策: 1、我国境内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靠前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2、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发布时间:2026-06-05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