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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乘人之危
乘人之危 (1)合同 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不论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一律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2)单方民事行为 因乘人之危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如债务的免除),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解释】(1)考生应当区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主动提出”,还是“被动接受”:如果行为人没有利用当事人的危难境地迫使其作出与其不利的意思表示,而是由处于危难境地的当事人主动作出意思表示,则不构成乘人之危;(2)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须严重损害了处于危难境地的当事人的利益。 恶意串通 恶意串通,不论其损害国家...
发布时间:2026-06-08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