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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护士职称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统一安排,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护士职称考试)定于2019年5月9-10日举行。为做好2019年我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方式、时间及申报程序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卫医函[2019]50号)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6-06-09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