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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省直主管部门、各设区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22〕3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财政部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赣财会〔2022〕2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换证)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我省自2022年6月1日起开始换证。换证的具体时间由各设区市财政局确定。 二...
发布时间:2026-06-09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