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全面开展营改增试点通知过度政策规定以下项目免征收增值税 1、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大学等) 2、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 3、残疾人福利机构的服务 4、婚姻介绍服务 5、殡葬服务 6、医疗机构医疗服务 7、提供给勤工俭学学生的服务 8、农耕的培训服务 9、博物馆等特殊公开展览的门票收入(靠前道门票) 10、寺庙举办特定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 11、个人销售自建自住房 12...
发布时间:2025-08-28 浏览量:3 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