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时间: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30日。 《护照法》第六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发布时间:2025-08-28 浏览量:19 办理护照需要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