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需要的手续有哪些证件
一、申请离婚,首先需要夫妻双方两个人具备离婚条件,具体如下:
1、两个人要一起到其中一个人(她/他)户口在的地方的婚姻登记处办离婚。(如果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也可以在现役军人团以上的驻地登记处或者另一半的户口地的登记处)。
2、两个人要一起去,一起申请,不能找人帮忙或者委托别人帮忙**。
3、申请离婚的两个人的所有需要的证件和证明材料都要齐全。
3、夫妻两个人都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不是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夫妻申请离婚,需要的材料和证件:
1、两个人的有效期内的户口本或者是户籍证明;
2、两个人的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
3、两个人之前结婚时候的《结婚证》;
4、夫妻两个人协商好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楚,两个人是自愿离婚的,而且,子女的抚养问题,夫妻财产问题,还有两个人的债务、债权问题怎么处理,需要两个人都点头答应。离婚协议书三份一模一样的,必须要在现场签字。
5、每个人要交2张最近的,2寸,半身,不戴帽子的彩色证件照;
6、如果夫妻之中有人是现役军人,还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军官证》或者《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证明自己是军人的证件;《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以及个人身份证,这三种证明文件缺一不可。
三、**离婚的时候需要注意:
1、首先,离婚协议书里面的内容不能违法国家法律规定,不能侵犯夫妻双方之外的第三个人的合法的权益,而且不能限制,更不能剥夺离婚双方两个人任何一个人的合法权利,不然,离婚协议书是不能生效的。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结婚证,三类证件上面的名字,生日,还有身份证号都必须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