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运来财经网
  • 特殊学校接收特殊儿童的标准

    特殊学校接收特殊儿童的标准

    : 1、智力的评估或者医院的诊断证明; 2、具备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以轻度、中度为标准进行实际筛查); 3、无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自残自伤、攻击性行为或其它重大疾病; 4、由家长或监护人带领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到现场报名并进行检测。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发布时间:2026-06-08 浏览量:0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标准

© 鸿运来财经网 版权所有 | 黔ICP备2023010770号-4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

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